為規范政府采購代理行為,提高專業化采購服務水平,防控政府采購活動風險,促進政府采購良性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非采購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99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創新政府采購機制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工作的意見》(川府發〔2014〕63號)和其他有關規定,特制定如下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崗位設置和人員執業控制制度
中心成立項目領導小組,由分管政府采購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負責組織政府采購項目代理活動,設立項目受理組、文件編制組、評審組織組、質疑投訴處理組等崗位,每組配備不少于2名成員,互不干涉,但做到互相監督,實行項目終身負責制。
一、項目受理組負責項目要件資料受理,組織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二、文件編制組編制的每一份采購文件須進行簽字確認,分為初稿編制、初審、復審、采購人確認、定稿;組織集中會審重點項目采購文件。
三、評審組織組負責開標評審資料準備及登記工作,開標評審過程中積極主動回答現場人員提問和及時有效的處理現場事宜,嚴禁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與外界聯系,尤其是與參與投標的供應商堅決制止,同時不能干預評審專家獨立評審,發表傾向性意見和言論,評審專家需簽訂廉潔保密協定。
四、質疑投訴組負責處理項目的質疑與投訴,依據質疑事項內容明確回復主體,包括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委員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處理質疑事項,對不明確、把不準的質疑須進行開會討論,并形成會議紀要。
采購文件編制制度
采購文件是采購活動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采購文件編制的幾個重要環節,其中實質性要求、條件、評審辦法、合同條款、分包都必須清晰明確。政府采購,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一種經過實踐證明,能夠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的,科學合理又積極有效的交易模式,在各類采購中被積極推廣。采購文件是采購活動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不僅規定了完整的采購程序,而且還提出了各項具體的技術標準和交易條件,規定了擬訂立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供應商準備投標(響應)文件和參加投標的依據,是評審委員會評審的依據,也是擬訂合同的基礎。
(一)編制采購文件的依據和原則
1.遵守法律法規。采購文件的內容應符合國內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若干規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采購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非采購采購方式管理辦法》及有關部門的政策、法規。
2.全面反映使用單位需求。采購的目的就是為需求服務,采購文件全面反映使用單位需求是編制采購文件的一個基本要求。技術規格、參數標準/服務內容、服務要求是對擬采購產品/服務的技術描述,是反映采購產品/服務具體而詳細的內容要求,是采購采購產品的一個比較清晰的框架。要求越詳細、越接近采購人合法的實際要求,才能使采購結果更符合采購需求。采購文件應能全面準確反映采購人的需求,功能描述準確,技術指標/服務要求、工藝方法/服務方法、質量水平檔次要求、驗收標準明確,當供應商閱讀采購文件時,知道應該以什么檔次的產品報價可滿足用戶的要求;商務條款也應明確,這些因素會影響到產品的配置和質量,影響到供應商的正常報價和投標方案。
3.公正合理。公正是指公正、平等對待使用單位和供應商。采購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雙方都要遵守,都要承擔義務合理是指采購人提出技術要求、商務條件必須依據充分并切合實際。技術要求根據可行性報告、技術經濟分析確立,不能盲目提高標準、提高設備精度等,否則會多花不必要的錢。
4.公平競爭。公平競爭是指采購文件不能存有歧視性條款。采購的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只有堅持這一原則才能吸引真正感興趣、有競爭力的投標廠商競爭。采購文件應載明配套的評審因素或方法,盡量做到科學合理,這樣才會使采購活動更加公開,人為因素相對減少,也會使潛在的供應商更感興趣。還應該注意的是采購文件的各項規格,不得要求或者標明一特定的專利、商標、名稱、設計、型號、原產地或生產廠家,不得有傾向或排斥潛在供應商或者其他組織的內容。
5.科學規范。以最規范的文字,把采購的目的、要求、進度、售后服務等描述得簡捷有序、準確明了。采購文件的用詞、用語一定要準確無誤,表述清楚,不允許用大概、大約等無法確定的語句以及表達上含糊不清的語句,盡量少用或不用形容詞,禁止使用有歧義的語言,防止供應商出現理解誤差。一份采購文件要做到五個統一,即格式統一、字體統一、語言統一、數字運用統一、技術要求使用標準統一。
6.維護采購人權益。采購文件編制要注意維護使用單位的秘密,如高校網絡設備采購就要考慮安全問題。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噪音污染必須達標。
(二)編制采購文件的幾個重要環節
1.前期論證工作應充分。論證主要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為了避免采購的盲目性,克服重復采購、利用率低下等弊病。二是統籌投資規劃,優化資源配置。三是通過論證,充分挖掘現有資源的使用潛力,促進資源共享、專管共用。
2.采購文件的編制。采購文件的編制是整個采購過程的重要環節,采購文件編制是否科學合理并符合項目特征,直接導致采購采購是否成功。而采購文件核心是技術參數/服務內容及要求和評審標準的制定,其余部分如供應商資格要求、相關證明材料的要求、采購文件的發售等都關系到采購是否成功。
3.有效的溝通。溝通是采購文件編制的重要環節,采購文件的編制必須符合采購人的采購需求,采購文件編制過程中,必須與采購貨物/服務/工程內容、售后服務要求、資格條件的設定、采購數量、采購標的功能標準、性能標準、材質標準、安全標準、服務標準采購方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項目履約時間和方式、驗收方法和標準及其他合同實質性條款等進行詳細的溝通,提高采購文件水平,使采購采購標的物滿足用戶所需。
開標、評審制度
(一)開標
1.開標準備
(1)項目負責人在開標會議開始前半小時按照《招標流程控制表》約定的開標室,開啟電腦、電源、照明、投影設備、音響設備,為舉行開標會議做好準備。
(2)采購人(采購人代表)在開標會議開始前半小時到達開標現場簽到,做好項目開標前準備工作。
(3)采購人代表、監督、監察部門代表、項目負責人應當佩戴工作牌進入開標室。參加開標會議的采購人(采購人代表)應當是項目工作專職人員;進入開標室的投標人應當是招標項目的投標委托代理人。
(4)采購人代表、投標人在監督人的監督下在開標會場檢查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接受符合要求的投標文件;項目負責人協助解決投標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5)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指定的時間、地點,提前進入開標會場。進入開標會場應當及時遞交投標文件并做好簽到登記。如以上時間及地點發生變化,則應以招標采購變更公告內容為準。
(6)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撤回投標文件的,采購人應當允許,項目負責人做好登記。
(7)項目負責人負責引導項目參與各方在指定位置就坐,維持開標會場秩序,保持會場安靜。嚴禁投標人在開標會場持投標文件觀望。
(8)采購人代表、監督人、投標人、項目負責人進入開標會場應當及時關閉通訊工具或將其調至振動狀態,確實需要使用通訊工具的,應當使用開標會場提供的專用錄音電話,或者在監督代表的監督下進行電話的接聽。
(9)投標截止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2.開標
(1)項目負責人嚴格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開標程序主持開標會議,不得隨意縮減、簡化開標程序,不得隨意調整開標順序。
開標現場程序:
①強調會議紀律。
②宣布參會人員名單。
③在監督人的監督下組織投標人、采購人(采購人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并簽字確認。
④當眾拆開并整理開標一覽表。
⑤當眾唱標、投影并簽字確認。如有唱標錯誤,應舉手示意,如核實確屬宣讀失誤,則當眾修正,并在監督人的監督下進行簽字確認。
⑥展示抽取專家的信封,組織檢查密封情況是否完好,并簽字確認。
⑦宣布下一步招標工作安排。
(2)投標人對開標活動有疑義或異議的,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出主張、要求和申訴,并由項目負責人做好書面的會議記錄:
A.屬于采購文件條款釋疑、招標程序解答、招標疑問解釋的,有采購人負責解答。投標人對采購人解答仍有異議的,投標人應當采用書面質疑、投訴的方式提出;
B.屬于投標文件有效性評審、評分定性的,由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解答。投標人對資格審查委員會解答仍有異議的,應當采用書面質疑、投訴的方式提出,開標現場不再作進一步解釋。
C.屬于開標程序方面的問題,由項目負責人負責解答和協調處理,并作書面記錄。
(3)監督人認為相關人員意見、決定不妥或認為有失公正的,應當及時指出,要求改正;政府采購監督人和項目負責人處理意見不一致的,應當分別向上級部門報告,由上級部門協調作出處理意見。
(4)項目負責人應當詳細記錄開標會議過程中發生的異常情況或爭議性問題,不得隱瞞、回避問題和矛盾;采購人(采購人代表)、投標人、監督人、項目負責人不得越位發表意見,作出處理決定;不得回避、推諉責任;不得就評審涉及的實質性內容發表意見或參與資格審查委員會的討論。
(5)采購人代表、投標人、監督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在開標過程中可以就有關疑問向項目負責人提出,項目負責人有責任向疑問人提供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文件或直接按照上述規范性文件進行解答。項目負責人對解答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項目負責人對現場解答無明確把握的,向分管領導請示,由分管領導負責解答,分管領導對解答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
(二)評審
1.評審前準備
(1)在評審活動開始前,現場工作人員在采購監督人員的監督下解密專家名單并驗證專家身份,審查采購人代表身份資格。
(2)對評審區實施封閉式管理,所有進入評審區的人員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無工作牌的人員禁止進入評審區。供應商因評審需要進入評審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確認供應商身份,引導供應商至指定的評審室或答辯室。
2.評審
(1)現場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組織評審,不待隨意縮減評審程序,不得隨意調整評審順序。
(2)現場工作人員負責評審區的管理工作及評審專家在項目評審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3)評審專家在項目評審活動完成前不得隨意離開評審區。因特殊原因需要離開的,應當向現場工作人員提出書面申請,經監督人批準后方能離開。評審專家需要使用通訊工具的,應當在現場工作人員和監督人員的監督下使用評審區專用電話接打電話。
(4)任何人不得隨意干擾評審專家評審活動,不得隨意向評審專家發表傾向性意見,不得暗示或指使評審專家不公正評審。
(5)評審專家在評審過程中如發現采購文件中存在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應當提出澄清建議,經評審委員會討論同意后,以書面的方式提出澄清要求。現場工作人員應當根據評審委員會的澄清要求引導采購人或代理機構以書面的方式進行澄清,但澄清內容不得背離采購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6)評審專家在評審過程中如發現投標文件中存在含義不明確或表述不一致的內容,應當提出澄清建議,經評審委員會討論同意后,以書面的方式提出澄清要求。現場工作人員應當根據評審委員會的澄清要求引導供應商進行書面澄清,澄清內容不得增減、修改、變更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7)評審專家需要咨詢有關情況的,相關人員應當提供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文件或直接按照上述規范性文件進行解答。解答人對解答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
(8)評審專家應當遵循客觀評審、獨立打分的原則,依據采購文件約定評審順序逐項完成項目評審,對個人評分的公正性、客觀性、準確性負責。
(9)現場工作人員在評審結束后,對評審專家提交的評分表進行復核(至少2人進行交叉檢查)。評審項目全部完成后,由評審小組組長完成評審報告編制。
(10)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相關人員違反開標評審程序及紀律等行為應當及時指出,要求立即改正。違規人經指出后仍然拒絕糾正的,暫停開標評審活動,作好書面記錄,并立即向監管部門報告,現場工作人員根據監督部門意見開展后續工作。
(11)現場工作人員應當加強評審現場管理,確保交易參與各方的行為符合交易程序、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采購文件要求。現場工作人員有責任將評審活動中發生的重大事件和異常情況按規定程序及時向領導報告。
信息公告制度
信息公告包括:需求論證公示、單一來源公示、進口產品論證公示、采購公告、更正公告、結果公告等,在《四川政府采購網》及其它媒體上發布,目的為廣泛接受社會公眾、相關供應商的全面關注與監督,發布前須進行再審核,確保發布信息內容完整、合法有效,對出現筆誤、對當事人進行經濟處罰、對出現政策法規性錯誤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還應展開社會調查,是否存在與供應商或其它相關利益單位的勾結,情節嚴重將上報相關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重點環節控制制度
一、采購方式的執行
中心應嚴格按照采購人確定并經財政部門備案的采購方式組織采購。對貨物、服務、工程項目,嚴格按照四川省制訂的采購目錄限額標準執行。
二、采購文件的審核
高度重視采購文件的審核把關,對每一個項目的采購文件,均由采購人進行規范性、完整性、合法性審核。采購文件審核的重點是貨物/服務/工程內容、售后服務要求、資格條件的設定、采購數量、采購標的功能標準、性能標準、材質標準、安全標準、服務標準、采購方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項目履約時間和方式、驗收方法和標準及其他合同實質性條款等。采購文件審核的流程是:交易組織科負責人審核-現場監督科負責人審核-采購人審核-領導審批。
三、報名、開標、評審規定的落實
所有的采購項目,對投標報名信息在開標前均實行保密(自采購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開標、評審嚴格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避免發生投訴和法律糾紛。
四、投標文件的評審
所有采購文件均明確了評審標準和評分細則,規定評審過程不得改變采購文件中規定的評審標準、方法和中標條件,要求評委嚴格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
五、評審報告規范與保密
評審結束后,評審委員會及時在評審現場撰寫評審報告,評審報告由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及監督人員簽字。成交結果公示前,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監督人員、現場工作人員不得泄露評審過程信息。
六、采購活動的監管
對每項采購活動,均邀請采購人、監管部門進行全過程監督。中心現場監督科對采購活動全程實施監督。
違法采購活動不組織控制管理制度
對無采購預算、無采購計劃、無采購需求、無委托代理協議、規避政府采購、采購方式不合法、采購程序不合法、采購需求不合法等所謂的打政策擦邊球的違法采購活動堅決予以制止。
一、采購預算編制
對采購人提出項目的資金預算應經過財政部門備案,無財政預算的,不予受理采購。
二、采購計劃、需求論證、采購方式、履約驗收
嚴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文件執行。
三、委托代理協議
做到不論項目大小、項目難易,每個項目都必須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都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
四、規避政府采購
對采購人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需求,中心不予支持,絕不違背政府采購法及相關規定,不給供應商及相關人員鉆法律空子的可乘之機。
項目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對每一個采購項目全過程中的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立卷和保管,并編制目錄。
(二)檔案的立卷與保管要便于為上級主管部門和監督單位提供檔案查閱;
(三)對檔案的保存期進行鑒定,對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提出存毀意見,及時處理;
(四)定期對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進行必要的分類、統計和保管;
(五)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做好對檔案的防盜、防火、防塵、防潮、防蟲等管理工作。
二、具體要求
(一)歸檔的文件應為原件;
(二)歸檔文件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與采購過程實際相符合;
(三)歸檔文件應采用耐久性強的書寫材料或打印材料;
(四)歸檔文件應字跡清楚,圖樣清晰,圖表整潔,簽字蓋章手續完備;
(五)歸檔文件的紙張應采用能夠長期保存的韌性大、耐久性強的紙張。圖紙一般采用藍曬圖,計算機出圖必須清晰;
(六)歸檔文件的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筑、機械、電子、服務等方面的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三、檔案資料內容
(一)政府采購委托代理協議書;
(二)需求論證報告、采購計劃備案表;
(三)采購公告、采購文件(采購文件、資格預審文件);
(四)更正公告(補充通知);
(五)質疑答復資料;
(六)投標供應商簽到表;
(七)采購活動現場人員(采購人、監督機構、公證單位、評審專家)簽到表;
(八)專家評審資料(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評分表、評分匯總表、澄清通知等);
(九)評審報告(含復核報告、廢標流標論證表);
(十)評審專家履約情況反饋意見表;
(十一)結果公告、中標(成交)通知書;
(十二)投標(響應)文件;
(十三)中國政府采購網和信用中國信用記錄查詢截圖;
(十四)開標評審影像資料(光盤);
(十五)中標(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簽訂的合同協議。
四、檔案管理體系
中心檔案管理工作,實行集中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體制。由中心負責主體檔案管理,設立專門檔案室,配備專職檔案管理員負責檔案工作。每年3月前,交易評審科收集、整理完整的檔案資料,交中心檔案管理員統一保管。
五、檔案借閱制度
(一)借閱技術檔案必須履行手續,不得遺失、改換;
(二)凡需使用檔案者,均須填寫檔案借閱單,經分管領導簽批后方能借閱;
(三)案卷一般僅供在檔案室閱看,立卷的文件、資料可外借。外借須辦理登記手續;
(四)借閱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周,到期歸還;如需再借,應辦理續借手續;
(五)借閱檔案者應愛護檔案,確保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借閱檔案交還時,須當面查看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六、檔案銷毀制度
(一)對已失效的檔案,認真鑒定,編制銷毀清冊,該清冊永久保存;
(二)辦理銷毀,按照規定執行;
(三)銷毀要在兩人以上監督下進行,并在清冊上簽字。
廉潔自律制度
為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政府采購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市場秩序,規范政府采購代理行為,預防和制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商業賄賂行為:
一、堅持廉潔自律,抵制商業賄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有關精神,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筑牢自覺抵制商業賄賂的思想道德防線。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不濫用職權,強行指定專家評委和供應商,干預正常采購活動;不與采購人、供應商發生不正當的經濟往來,獲取不正當利益。
三、嚴格遵守政府采購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和項目工作紀律采購活動期間不在非辦公場所與供應商私自單獨接觸等;不利用工作之便,向外界透露應當保密的政府采購信息。
四、增強法律意識,自覺維護政府采購正常秩序。不從事資質范圍以外的代理業務;對采購人依法委托的代理項目不以任何理由拒絕。
五、規范政府采購程序,嚴格按政府采購審批的采購方式組織采購。不在財政部門指定媒體以外發布采購信息;不擅自改變審批的采購方式;不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對待或帶有歧視性;不得設置帶傾向性資質門檻、技術性條款,排斥和限制其他潛在供應商;不制定帶有傾向性的評審辦法;在組織政府采購項目評審時,不誤導或直接授意評審人員做出有違公平的評審意見;不得與供應商或采購單位惡意串通。
六、加強內部制度建設,規范工作人員行為準則。
七、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務質量。
八、自覺接受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計和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自覺接受社會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