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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進場交易項目音像資料檔案(以下簡稱“音像資料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心制定了《進場交易項目音像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進場交易項目音像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廣元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8日
進場交易項目音像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進場交易項目音像資料檔案(以下簡稱“音像資料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進入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交易項目在開標、評標過程中形成的音像資料檔案管理適合本制度。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音像資料檔案是指進入中心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等項目在交易過程中,中心對開標、評標現場活動進行全程錄音錄像直接形成的音像資料。
第二章 檔案的收集、整理
第四條 中心設置專職的音像資料轉存人員和檔案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音像資料檔案轉錄轉存和檔案管理工作,實行一標一轉存工作機制,建立音像資料檔案轉錄轉存工作臺賬。專職音像資料轉存人員由現場監督科確定,專職檔案資料管理人員由綜合科確定,實行嚴格的交接手續。
第五條 音像資料檔案所涉及的項目清單,交易評審科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政府采購項目清單,交易組織科負責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項目清單。開標評標項目清單上應清楚地標明項目名稱、音像記錄時間段、交易地點等信息,在交易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移交到現場監督科。國有產權交易項目由代理機構自行轉錄轉存音像資料。
第六條 現場監督科根據項目清單及時將音像資料檔案從電子交易系統中按項目名稱進行拷貝,按照時間順序排列,轉存到專用的硬盤備份。同一項目音像資料檔案不得分開排列,備份硬盤由中心現場監督科進行保存。每月底對進場交易項目音像資料檔案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形成工作臺賬。
第七條 音像資料檔案原則上一個年度進行電子文件歸檔、移交,由中心現場監督科向中心檔案室進行移交保存。
第八條 中心檔案管理人員收到中心現場監督科移交的音像檔案資料后,應及時登記,并做好音像資料檔案的立卷、歸檔。
第三章 檔案的利用
第九條 因工作需要調閱、查閱和拷貝音像檔案資料,應填寫《檔案查閱申請表》,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調閱、查閱和拷貝音像檔案資料。調閱、查閱和拷貝音像檔案資料應在指定位置和檔案管理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音像檔案資料原則上不得外借。查閱檔案時不得私自復制、調換、修改、損毀等,否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條 本制度自即日起實行。